公開記錄
我們始終秉持開放政府與當責原則。我們與我們員工所建立或接收的公共業務交易相關記錄可接受公眾檢查。除非出於法律允許的原因而不予披露記錄中所包含的記錄或資訊(例如包含受保護健康資訊的記錄),否則記錄的完整或部分內容應向公眾公佈。
記錄副本費用
我們可能會收取每份紙本 5 美分的費用,用以支付複製的實際、必要與直接成本。以電子方式提供的記錄可能會產生媒體儲存費。如果總金額超過 5.00 美元,我們也可能要求預付費用。
提供記錄以供檢查
我們可於正常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至早上 8:00 至下午 4:00)提供公共記錄,以供檢查與複製。請撥打 608-266-4821 與記錄監管人聯絡或傳送電子郵件給我們。
如何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