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生病或者可能有接觸史,該怎麼辦?

a person takes their temperature underneath a bunch of blankets

更新日期:2023 年 5 月 12 日

COVID-19 有許多可能的症狀,其中包括發燒、咳嗽或呼吸急促。處理方式如下:


我的COVID-19 篩檢呈陽性

若感覺不適或 COVID-19 篩檢呈陽性,即便沒有出現其他任何症狀,也請務必隔離。

隔離期間計算

如果有症狀如果無症狀
  • 隔離的第 0 天是開始出現症狀的當天,不論篩檢是否呈陽性
  • 第 1 天是開始出現症狀之後的第一個全天
  • 第 0 天是接受篩檢的當天(而非收到陽性篩檢結果的當天)
  • 第 1 天是接受篩檢之後的第一個全天
  • 如果接受篩檢之後的 10 天內出現症狀,則隔離期間應重新開始計算,將開始出現症狀的當日視為第 0 天

隔離方式

結束隔離

如果有症狀如果無症狀
  • 如果 24 小時沒有發燒(在未使用退燒藥的情況下)且症狀有所改善,則可以在
    5 個全天之後結束隔離。
    • 如果仍有中度的 COVID-19 症狀(呼吸急促或呼吸困難),應隔離至少
      10 天。
    • 如果有重度的 COVID-19 症狀,或者免疫系統衰弱,應隔離至少 10 天。隔離結束前,請先諮詢醫師。
    • 如果 COVID-19 症狀輕微且符合上述標準,則可以在第 6 天結束隔離,無需再接受篩檢並確認呈陰性。請參閱我們的部落格貼文,瞭解更多資訊。
  • 採取防護措施直至第 10 天
    請參閱下文)。
  • 篩檢呈陽性起 5 個全天之後結束隔離。如果在篩檢呈陽性之後出現症狀,5 天隔離期應重新開始計算。第 0 天是出現症狀的第一天。
  • 如果始終沒有出現症狀,則可以在第 6 天結束隔離,無需再接受篩檢並確認呈陰性。請參閱我們的部落格貼文,瞭解更多資訊。
  • 採取防護措施直至第 10 天(請參閱下文)。

採取防護措施直至第 10 天,不論是否出現症狀。

  • 在家裡或在公共場所,如果周遭有其他人,則在 10 個全天內,請隨時佩戴著高品質的口罩。對於無法佩戴口罩的人群,包括 2 歲以下的幼童,最好隔離 10 天。間隔 48 小時的二次快篩陰性之後,可以提早移除口罩。閱讀關於此方法的更多資訊
  • 切勿外出旅行。出現症狀之後或者沒有症狀但篩檢呈陽性之後的 10 個全天內,切勿外出旅行。
  • 避免接觸可能因 COVID-19 而導致重症的人群。

其他應做之事:

  • 考慮預約免費的 COVID-19 視訊診療。獲取免費的抗病毒治療,避免變成重症、住院或死亡。請務必在出現症狀後的五天內服用治療藥物。
    • 由於時間短促,威斯康辛州衛生服務部 (Wisconsin Department of Health Services) 將為您提供視訊診療服務,幫您迅速聯繫臨床醫師,協助判定您是否符合此治療資格並開立處方。
    • 請及早使用此服務,即便症狀輕微亦不例外。
    • 此類抗病毒藥物為免費提供,且在全州有 600 多間藥局可以領藥。無需提供保險。
    • 瞭解更多資訊並致電 (833) 273-6330 開始行動。
  • 監督個人症狀,並在就診前先致電聯絡醫師。如果您有預約掛號,請務必向醫師告知您已經或可能感染 COVID-19。
  • 若有一項或多項下列健康狀況,請致電聯絡醫師。您可能符合 COVID-19 治療的資格。我們無法提供 COVID-19 的治療。
  • 請將您的診斷結果通知您的雇主、學校或托兒中心。
  • 如遇醫療緊急情況,請撥打 911。請向調度人員告知您已經或可能感染 COVID-19。
  • 通知您的密切接觸者。您家裡的人以及您有過密切接觸的其他人都應立即開始佩戴口罩 10 天,進行個人症狀的自我監督,並在接觸之後至少 5 個全天接受篩檢。
  • 請知悉,在大部分情況下,我們不再針對個案進行 COVID 疫調。如果您接到電話或簡訊並想要確認是否來自我們機構,請致電 (608) 266-4821。
  • 採取行動以限制 COVID 在您家裡的傳播。
    • 確定所有人都接種最新的 COVID 疫苗。瞭解關於疫苗的更多資訊
    • 盡可能與其他人隔離。如果可能,使用個別的浴室。
    • 如果可能,在住家採取行動以改善通風
    • 不要共用個人居家用品,例如水杯、毛巾與餐具。
    • 如果您在家裡需要與其他人接觸,請佩戴高品質的口罩。
    • 每天清潔「高接觸」表面(例如櫃檯、門把與遙控器)並經常洗手。

我接觸過 COVID-19 確診者

威斯康辛衛生服務部表示,「密切接觸」是指您在 COVID-19 確診者的隔離期間和/或隔離期間的前兩天*(即使那時尚未出現症狀)與他們接觸時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況:

  • 24 小時內出現在 COVID-19 確診者的 6 英尺範圍內且持續 15 分鐘或更久。
  • 您直接接觸到其呼吸分泌物(例如咳嗽、打噴嚏、共用飲料杯、餐具、毛巾或其他個人物品)。
  • 與確診者有直接的肢體接觸(例如擁抱、親吻或握手)。
  • 您之前或現在負責照顧 COVID-19 確診者。
  • 您之前或現在與 COVID-19 確診者同住。
  • 您與 COVID-19 確診者一起過夜(例如在同一個住家裡相處至少一個晚上)。

*COVID-19 確診者在出現症狀的前兩天(若無症狀,則是篩檢呈陽性的前兩天直至隔離期間結束都具有傳染性。

如果您有接觸,該怎麼辦

  • 配戴高品質口罩長達 10 天。
    • 在家裡或在室內公共場所,如果周遭有其他人,隨時佩戴口罩。
    • 配戴口罩的第 0 天是您最後接觸到 COVID-19 確診者的當日。
    • 切勿前往您無法佩戴口罩的場所。
  • 在您與 COVID-19 確診者密切接觸之後至少 5 天接受篩檢,即便沒有任何症狀亦不
    例外。
    • 如果篩檢陰性,繼續佩戴口罩直至第 10 天。在接觸之後長達 10 天,仍然有可能感染 COVID-19。
    • 如果篩檢呈陽性,應立即隔離
  • 與 COVID-19 確診者密切接觸之後的 10 天期間,請注意是否出現症狀。一旦出現症狀,應立即隔離接受篩檢。繼續留在家裡,直到得知結果。
  • 避免接觸可能因 COVID-19 而導致重症的人群。

我家裡有人確診 COVID-19

  • 請參閱 CDC 準則《照顧患病家人》
  • 確診者應留在自己的房間裡,如果可能,最好有單獨的衛生間。他們應該關門,且食物及其他生活必需品應放在門外,由他們自行取用。
  • 如果有人生病,CDC 制定了關於如何清潔與消毒住家的額外準則,其中包括清潔表面、床單、碗盤與垃圾。
  • 請依照上述準則《我接觸過 COVID-19 確診者》。如果在家裡無法與 COVID-19 確診者完全隔離,則在他們的隔離期間以及結束隔離後的 10 天內,只要周遭有人,您都應該佩戴口罩。

我是醫護人員

鑒於廣泛接觸 COVID-19 及其所肩負的重要職責,針對醫護人員的建議有所不同。如果雇主需要醫護人員返回工作,他們可以遵循重要工作者的 CDC 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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